|
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关于规范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名称的通知2013-06-13 00:00浏览数:421次
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xml:namespace> 规范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名称的通知 晋委办[2000]55号 各镇(场)党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名称,经市委领导研究同意:中学、职校、市直小学、幼儿园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定名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村级和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定名为“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简称“关工小组”)。 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xml:namespace> 主题词:关工委工作 机构名称 规范 通知 抄送: 泉州市关工委、泉州市教委,晋江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镇(场)关工委,施并章副书记、吕炜民副书记、丁聪枝、陈觉晓党委、陈健倩副市长 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共印2000份)
|